蚌埠市怀远县消费者协会当好“四员”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27.07.2015  14:36

  今年以来,怀远县消费者协会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建立新机制,以发挥当好宣传员、调解员、推销员、联络员,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当好“宣传员”,普及维权知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活动等平台,广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公布消费警示,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改善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的状况,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当好“调解员”,畅通维权渠道。依托“一会两站”维权机制,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不断丰富消费维权工作的调解方式,强化与其他部门和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投诉调解率和投诉举报受理满意度。

  三是当好“推销员”,推动诚信建设。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百城万店诚信建设”活动示范店、示范街申报工作和“诚信单位”推荐工作。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相关行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为“三城同创”注入新的活力。

  四是当好“联络员”,扩大维权范围。协助县发改委组织好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次价格听证会,积极联络社区居委会,推荐居民参加出租车收费、阶梯水价、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让居民更加广泛地参与到日常价格制定中,使消费者从“事后维权”转变为“事前维权”,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截止目前,共开展维权宣传3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送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