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扣划 农民工工资刻不容缓

13.12.2016  10:33
 

  安徽法院网讯  韩某为一木工班组班长,2013年11月,韩某从宿建合安分公司处分包了新建厂房工程的木工工程部分,工程结束后确认的工程价款为127万元,宿建合安分公司在支付一部分工程价款后,剩余27万元一直没有给付。韩某一直也无法结清剩余的农民工工资。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寿县人民法院起诉,2016年7月,经法院审理,判决宿建合安分公司支付韩某剩余工程款27万元。

  在法院判决后宿建合安分公司并没有有按照判决支付剩余工程款。韩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未发现公司账户可供执行财产,因为该欠款为农民工工资,所以执行人员实时关注。在11月23日,执行人员在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时,发现该公司在内蒙古的一个账户中突然有了钱款,于是执行人员决定立即出发进行扣划冻结。执行人员下午立即从寿县出发,深夜到达内蒙古。第二天一早,直奔该公司开户行,对账户中的剩余12万元现金进行扣划,并对账户进行了冻结。

  12月2日,韩某在拿到扣划的的12万元时激动对执行法官说,“谢谢你们!在这么冷的的天气不辞辛苦,奔波千里到内蒙古,扣划宿建合安分公司的工程欠款,现在工人的工资也算是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