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存款25年到期10万只给5千 安庆男子告赢银行获补偿

21.08.2015  23:04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1000元存满25年到期可获10万元以上,26年前,安庆市民沈学仁在银行办理了这样一笔存款。去年,沈学仁到银行兑现存款时,银行却说只能兑付5000余元。协商未果后,沈学仁将银行告上法庭。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天从安庆市宜秀区法院获悉,经过开庭调解,银行最终一次性补偿沈学仁39000元。

  十万元没了,本息缩水至五千

  1989年,每月工资只有70元的沈学仁,在报刊上看到“1000元存满25年可获10万元以上”的“户户乐”存款业务后,当年9月13日拿出积蓄,在农业银行怀宁县支行月山总铺储蓄所(现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大龙山分理处)存了1000元。

  2014年9月的一天,沈学仁拿着存单去农行安庆兴龙支行办理提取业务时,却被一拖再拖。

  沈学仁说,工作人员先表示要向上级请示如何兑现,后说“户户乐”储蓄业务当年就被人民银行责令停办了。

  农行安庆兴龙支行最后建议沈学仁接受采用定期三年自动转存计息方式,最后一年为转存定期一年期,过期部分按活期。按照该计算法,每千元实得利息4287.21元,扣利息税178.35元,本息合计5108.86元。

  对于银行的建议,沈学仁表示无法接受。

  储户诉银行,终获近四万补偿

  据沈学仁介绍,当年在办理“户户乐”业务时,自己特意保留了盖有农行怀宁县支行公章的“户户乐”储蓄通告,与存单一起保存。

  多次要求兑现都无功而返后,沈学仁决定讨一个公道,于是向安庆市宜秀区法院起诉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要求法院判银行兑付存款本金千元及利息十万元。

  8月18日,安庆市宜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沈学仁认为,诚实守信是银行的生命线,当年定期整存整取的储蓄存单符合合同法关系。而农行兴龙支行的代理人则认为,当年储蓄存款合同因利率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部分无效,而“存款千元25年可得十万元以上”的宣传单仅起宣传效果,并非合同约定。

  最后在安庆市宜秀区法院的调解下,农业银行安庆兴龙支行一次性补偿沈学仁39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