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出台十项举措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

25.04.2016  17:49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0日,滁州中院出台了《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司法实践,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司法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要求全市法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以一流的司法保障,全力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犯罪活动。突出抓好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打击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落地到位。二是依法审理好各类涉扶贫民商事案件,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该院专门修订出台了全市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会议纪要,指导、强化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审理,为农业发展和农民脱贫助力。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支持绿色发展、生态脱贫。发布滁州法院环境审判白皮书,总结和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绿色发展。四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化解涉脱贫攻坚行政争议。五是推进多元化解,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合力化解涉贫困群众矛盾纠纷。六是改进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涉脱贫攻坚案件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涉贫困群众案件执行到位率。七是完善司法便民机制,通过强化“五优”法庭和推进“四好”法官工作室建设,为涉诉贫困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普通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同时确保贫困当事人都能打得起官司。八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化解涉贫困群众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沟通渠道,减轻贫困当事人的负担。九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十是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提高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水平,通过深入开展法官“四送五进”活动,提高服务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