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案件执行难 法院坚持破冰墙

09.05.2016  16:24
 

  安徽法院网讯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只要违了规、犯了法,不管躲避多久,终究是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金寨县人民法院4月26日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起被拖延了十年的执行案件。

  2006年5月张某租房居住的二楼公用通道内用塑料壶里的酒精来点燃煤球,却不想忽然之间火花窜到酒精壶上,致使酒精壶发生爆炸,而此时吴某正抱着小孩下楼,正好走到煤炉旁边,酒精壶爆炸造成吴某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烧伤。吴某于2006年9月诉至金寨县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吴某损失27603元,吴某于同年申请强制执行。受当时办案条件限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也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不依法将案件做终结执行。

  2015年2月,吴某在时隔十年后再次申请恢复执行,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多渠道、多途径,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最终在2016年4月找寻到被执行人下落并将其依法拘留,随后张某家人便积极找到吴某付清了执行款。

  去年以来,金寨县人民法院积极清理长期未实际执结案件,对有财产执行的案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对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使得大批旧案在近期执行完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