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

28.11.2017  11:14


近日,由中共安徽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正式揭晓。

十大法治人物:

冯霞—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铜陵市)律师;

李传华—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法治宣传员;

陈贤、曹旭夫妇—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定远县)律师;

周克武—马鞍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权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秦明—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副主任法医师;

梁小东—肥东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葛彬—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村民;

安师大青年法学社志愿普法师生群体;

省人民检察院监督“于英生错案”检察官群体。

十大法治事件:

合肥市诉讼服务“合肥经验”成全国样本;

六安市公益诉讼在行动;

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马鞍山经验”在全国推广;

桐城市“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社会和谐;

安徽省委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

安徽省委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安徽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地方立法;

安徽省打造谛听•电信诈骗防范系统,构建“打防结合、防范为主”工作模式;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安徽省大力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另外有十名法治人物,十件法治事件获得提名奖。

法治人物(提名奖):

王士宏—濉溪县临涣镇法律服务所专职法律工作者;

王庆德—长丰县司法局下塘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刘学讲—明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许家兴—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教导员;

房莹—淮北市广播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主持人;

耿青—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贾宏宇—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树红—黄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曹军—安徽安疆律师事务所(蚌埠市)主任;

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老娘舅”调解小组。

法治事件 ( 提名奖 )

淮北市审结安徽首例房地产破产企业重整和解案;

淮南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六安市成功处置“3•11”劫持人质事件;

青阳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创新基层依法治理;

黄山市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开展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历史上首次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顺利完成;

安徽省首度发布法治安徽建设白皮书;

安徽再度修订《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面。

安徽省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法援困境儿童、爱撒江淮大地——砀山虐童案。

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盘点近年来法治安徽建设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宣传具有法治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评选,共收到来自全省各市、各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各新闻媒体推荐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共计170余名(件)。历经初步评选、公布候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委评审投票等环节,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厅法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