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关键词 见证新成就

11.01.2016  17:12
 

  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法院受理案件达70万余件,同比增长28%。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涉诉信访、执行、涉外商事审判和代表联络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今日法苑提炼出2015年度安徽法院十大关键词,分别是:诉讼服务、立案登记、“弯道超车”、司法责任、依法纠错、惩戒失信、跨区视察、多元解纷、司改试点、干警楷模。这些关键词记录了全省法院公正司法、为推进依法治国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展现了全省法院为民司法、建设美好安徽的良好风貌。

  关键词1:诉讼服务

  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全省126个法院建成了融立案、信访、执行、诉调衔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规范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形成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在服务空间上,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网上、线上多种方式的司法服务;在服务内容上,当事人在一个大厅里就可以‘一站式’办理除开庭以外的诉讼事务,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问累”、“诉累”、“跑累”。初步实现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印象、司法形象、司法权威的窗口,折射审判质量、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的窗口,发现、化解和预防重大敏感性案件的窗口。

  我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就,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安徽省委书记王学军的充分肯定。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合肥召开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推广安徽经验。

  关键词2:立案登记

  2015年5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面实现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接收起诉材料。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全省法院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实现“日报告、周分析、月总结”制度,

  对全省法院的登记立案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了立案登记制平稳实施。5月1日以来,全省法院共立案登记28万余件,当场立案率达97%以上。

  关键词3:“弯道超车

  省高院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前半年完成三年规划目标任务,建成信息化2.0版,成功实现“弯道超车”,迈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在硬件建设上实现了高速专网、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接访系统、云计算数据中心硬件平台等10个全覆盖。在软件建设上完成了科技法庭直播点播管理系统、执行查控平台等6类27个项目的开发与应用。并开发出审务云、司法审判专用语音识别系统等安徽特色品牌。注重信息化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为实现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关键词4:司法责任

  为严肃审判纪律,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2015年1月,省高院出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规定了九种情形的错案需要追责。同时,对于五种情形的案件作出不承担错案责任的界定。

  为强化司法责任,省高院创新一系列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审委会制度;继续开展“庭审亲历”活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三级法院审委会委员共旁听庭审7798件,直接参加合议庭审案7189件。邀请4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检察官等随机对5000多件抗诉、发回改判、审理周期过长、长期申诉信访及存在重大敏感因素的案件等“五类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关键词5:依法纠错

  省高院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公正司法,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2015年7月17日,省高院对一起发在1996年的故意杀人、抢劫案再审后公开宣判,宣告张云、张虎、吴敬新无罪。2015年9月7日,省高院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好评。

  关键词6:惩戒失信

  为发挥信用惩戒功能,惩治“老赖”,省高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扩大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公众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威慑力。迄今,全省法院已有39231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到名单库,其中3659人因受到信用惩戒,已主动清偿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到位标的额超过6亿元。各级法院还通过“老赖曝光台”栏目,在主城区显示屏、社区公告栏上曝光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查控平台作用,已通过该系统发起查询531万次,查询到存款金额4175亿元、房屋数量18.5万套、土地使用权数量12389宗、车辆7828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503人次,限制出境908人次,拘留9560人次,罚款147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306人次,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2015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解决执行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7:跨区视察

  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共同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跨区视察法院活动。分别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跨区视察了蚌埠、宣城法院。代表们走进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观看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网,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深入基层,和法官面对面交流,询问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情况,切实感受法官真实的工作、生活状况,并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法院解决实际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此外,全省16个中级法院也开展“邀请人大代表跨区视察法院”活动。

  2015年,共有12位全国人大代表、207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跨区视察法院活动,对法院工作有了真切的了解,监督法院工作有了针对性。

  关键词8:多元解纷

  2015年4月24日,省高院在马鞍山市召开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全省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不断拓展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强化诉讼与人民调解、民间调解、工商、交警、消协、保险、妇联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建立如涡阳法院的妇女联合调解中心、淮南田家庵区法院的老娘舅民间调解组织,芜湖中院、马鞍山雨山区法院的夕阳红调解组织,帮助法院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马鞍山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关键词9:司改试点

  2015年12月26日,全省法院首批法官遴选考试分别在合肥、安庆、蚌埠三市同时举行,共有553人参加笔试,这标志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我省是中央确定的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省高院全面启动、有序推进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加强对合肥、蚌埠、安庆9家试点法院工作的指导,确保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省高院牵头起草了全省法院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内设机构调整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等方案以及首批13个配套制度。部分配套制度为安徽首创,其中探索新的省级财物管理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关键词10:干警楷模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叶德胜,因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2014年12月6日凌晨,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51岁。叶德胜从事司法警察工作26年,始终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工作准则,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他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带队值庭1900余次,押解、看管犯人2660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倾力为审判事业保驾护航。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勇于担当,身先士卒,在完成司法警察的繁重工作之余,协助案件执行570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款7596万元,有力促进案件有效执结。他始终秉持爱民之心,文明执法,真诚服务,以春风化雨的细致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叶德胜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省高院追记叶德胜一等功。

  2015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委联合在合肥隆重举行追授叶德胜同志“全国优秀司法警察”荣誉称号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会上肯定,叶德胜同志的先进事迹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向阳在会上肯定,叶德胜同志是我省政法干警先进典型的杰出代表,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安徽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安徽法院的良好司法形象,是全省法院的骄傲,是法院干警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