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立医院药品将招标采购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8.05.2014  20:53
核心提示: 安徽省政府5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今年我省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患者看病负担。

安徽省政府5月27日举行 新闻 发布会,今年我省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患者看病负担。

1118种药品将集中招标采购

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介绍,今年安徽将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

今年3月,省卫生计生委将现有药品目录整合,制定了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制度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包含1118种药物,其中有520种国家基本药物。所有1118种药物将全省集中招标采购。

对于纳入国家低价药品目录、安徽省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普鲁卡因胺、麦角新碱等7种试点药物,在技术标入围后,直接挂网实施国家指导价,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近日公布的《安徽省首批廉价药品目录》覆盖327个品规,全为基本药物,标准为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1元、中成药不超过1.5元。

医用耗材实行挂网交易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将于今年7月启动实施,预计9月后分期分批挂网交易。该政策不是集中招标,而是搭建一个集中交易平台,让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院在平台上阳光操作,集中交易。实行挂网交易、阳光采购,严格执行合同。纳入首批集中交易的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等产品。

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是首次进行探索,目前已着手编制采购品目与计划,10月份将完成今年集中采购任务。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集中采购,除甲类设备仍按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采购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及200万元以上的由省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200万元的设备由市组织集中采购,5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采购方案。通过实行阳光采购,特别是在招标设备技术参数方面,科学设定参数,防止唯一中标或指向中标,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设备价格。(本报记者 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