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精神病医院更名 现名“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30.08.2014  12:40

  8月28日,位于黄山路的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完成了法人变更,正式将“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第一名称,而此前沿用了半个多世纪的院名“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则“退居二线”。该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兴龙介绍,精神病医院的院名已不能准确反映医院的业务范围,甚至成了医院发展的桎梏。每年都有病人因“精神病院”而放弃专业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改名是为了消除众多就诊者的顾虑。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建院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司法鉴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1992年,经安徽省卫生厅批准,医院同时成为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该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兴龙说:“精神病医院的院名已不能准确反映医院的业务范围,甚至成了医院发展的桎梏。”他说,目前人群中大约有17%的人有不同类型的精神障碍,但属于重度精神障碍,也就是有幻觉、妄想、严重行为紊乱和情感障碍的属于“精神病”范畴的患者,其实只占人群的1%。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患者只是患有轻度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等心理疾病,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病人,这些人也是该院的主要服务对象。

  胡兴龙说,改名是为了消除众多患者对“精神病医院”院名的心理顾虑,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导致病情加重。(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