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全部招标 采购药品信息需公开

15.05.2014  00:43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下至村卫生室,上至省级三甲医院,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都将严格执行招标。这是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出台后,安徽医改再出重拳。

昨日(13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下至村卫生室,上至省级三甲医院,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都将严格执行招标。这是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出台后,安徽医改再出重拳。

根据这个方案规定,凡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严格执行本轮药品招标结果。同时,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实行综合评标,企业同时投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总得分最高的企业中标,即实行“双信封”综合评标办法。此外,依据药品质量因素将技术标划分为三个质量层次,以满足不同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为保障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安徽省药采平台网上采购中标药品。药品交易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所选药品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要予以公开。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期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安徽省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进程,推动全省医改向纵深发展。(施勇 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