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全面完成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

19.09.2016  19:36

日前,亳州市局开展的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已全面结束,通过集中整治,全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此次活动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从6月份开始启动,为期三个月。该市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全市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旨在通过整治,重点打击经营中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医疗器械销售记录不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器械供应与公共用械安全。

整治活动中,市局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层次,保障整治效果。一是事前培训,提前告知。召开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培训会,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学习相关文件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并要求全市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培训会所学内容进行自查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二是事中监管,强化力度,市局及各县区局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不走过场,不和稀泥。三是事后复查,不留死角。根据企业整改报告内容判断整改完成情况,并随机进行跟踪复查,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经营企业,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此次集中整治,企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300份,出动执法人员453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6家,限期整改27家,立案处罚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