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首个慈善日落地开花 吹响慈善活动集结号

04.11.2016  03:03

      为庆祝《慈善法》正式施行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的到来,包河区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于近日在多个街道社区广场隆重举行。

        此次活动区、街镇和社区三级联动,在活动现场,包河区慈善协会提供宣传资料,各街镇、社区因地制宜,现场摆放展板、发放公益宣传资料、组织公益互动活动、发放公益礼物,市慈善协会荣誉会长周富如等亲赴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苑慈善活动现场给予指导。《慈善法》的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是落实“三做四创”大讨论活动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构建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契机。围绕本次活动,区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慈善法》,加大新体制下社会扶贫的力度。

        一是联合化实施项目,创新“四位一体”慈善救助模式。 包河区与安徽乐邦慈善基金会合作实施“乐助常青”项目,设立全国首个PPP模式专项救助基金,常青街道和安徽乐邦慈善基金会、辖区企业投入40万元种子金,打破了社会救助资金单一来源于政府的局面。探索实施社会救助角色专业化分工,实现了“政府、基金会、社工机构、社会力量”四位一体社会救助模式创新。自项目实施以来,已救助辖区困难群众84户。其中:服务类救助58户(含心理救助、照顾访视、能力提升等各类救助)、资金类救助26户共11万元。

        二是标准化设置基金,链接政府与慈善双项资源。 区慈善协会设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出台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额度最高达8万元。区街两级分别设立急难救助备用金,资金总规模超过200万元,出台《包河区急难救助发现处置办法》,让突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生存危机。区财政设置城市三无救助金20万元,除应急救助外,按每人1000元/年标准,给予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救助。

        三是多元化提供服务,实现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建立PPP基金等方式,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类民生工程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发挥500万元包河区社区公益创投资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推进实施“社工介入救助”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开展困难家庭综合服务个案救助试点,秉承“助人自助”合作理念,提高困难家庭的社会融合度,形成慈善、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衔接,依托“陶克宝爱心车队”和生活无着人员发现有奖报告制度,营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步骤化推广宣传,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 围绕“依法行善,以法兴善”的主题,发挥《慈善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员引导作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细化活动计划内容,明确实施步骤,加强工作统筹,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方式,举办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易于参与的宣传活动,透彻讲述并广泛传播《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营造“全面认识慈善、积极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即日起,包河区将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系列活动,通过组织街镇干部职工和慈善组织进社区、进村居,举行广场宣传活动、举办文艺演出等多种有效形式,把慈善的知识和服务送到广大群众手中,培育市民慈善意识,向社会各界吹响广泛参与慈善活动的集结号。

上报单位:包河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