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局开展清查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专项行动

01.09.2015  11:11

近日,黄山区局根据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及其行为的规定,在城区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二是教育、培训广告是否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是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是否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四是广告代言人是否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等。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企业15家,发现违规的保健品明星代言广告案件1起,已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