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五点着力”开展乡镇人大建设推进年活动

22.03.2016  17:31
  
      为推动南谯区“566”行动计划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出台《2016年乡镇人大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意见》,计划今年重点开展乡镇人大建设推进年活动,从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一要规范乡镇人代会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要求各镇人大按照《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和《滁州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前要认真筹备会议的时间、议程等会务工作,由人大主席团会议决定人代会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程。会议材料要规范、准确,同时要对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提高大会会议质量。其中:第一次人代会一般在第一季度召开,主要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并批准年度预算。区委8号文件规定的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要纳入预算。第二次人代会一般在第三季度召开,主要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工作建设情况的报告;民生工程等有关重要专项工作的报告等。每次人代会召开时间不少于一天,会议召开时应邀请联系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会指导。每个镇都要在召开人代会期间安排一次区优秀人大代表履职演讲活动。
      二要规范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各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发挥主席团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检查、监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定提请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作部分调整的情况报告;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每次会议应有实质性内容。其中主席团会议议程、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形成的审议意见等要按照《滁州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操作,并邀请与讨论议题相关的区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三要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求区人大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2次,本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含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每年要召集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视察的内容要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等进行确定。规范做好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以及区、镇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活动。探索做好区级及区级以上人大代表和贫困户结对工作,把人大代表参加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今年前三季度要组织好本届人大代表活动,第四季度要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和初任代表培训工作。
      四要宣传人大制度,颂扬人大代表风采。要求各镇人大把研究探索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开展代表活动的好经验、认真履行职责的典型代表,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向《中国人大》、《江淮法治》、《滁州人大》和南谯区《人大之声》等报刊及各级人大网站撰稿,向区人大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资料。
      五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镇人大自身建设。坚持人大重大工作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人大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善于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镇、村两级代表活动室硬件建设要能够满足代表活动需要。代表选举资料、人代会资料、来信来访件和其他各项工作资料要分类整理,按年度、按类别归档。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秘书分别按《滁州市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和《南谯区乡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的要求履职到位。(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信息来源:滁州市南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