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

04.12.2020  04:51

      为系统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问题,结合《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日前,安徽省安委办制定并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全省上下要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推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建设“一张网”信息系统,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适用安全技术,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集中整治行动于2020年11月开始,持续至2021年7月。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在破解“老大难”问题、治理顽症痼疾上取得突破;要统筹谋划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现代化;省安委办和各市、县安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核之中,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执法查处宽松软等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