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院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17.10.2017  03:48

        因在检察工作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措施有力,效果突出,包河区检察院日前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2014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包河区院不断强化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意识,制定出台了包括《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工作规定》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为方便律师执业,该院在为律师提出网上预约服务外,还为律师设置了专门的阅卷室,并在其中配备了速拍仪、电脑等设备,还在全省率先推行了电子卷宗光盘阅卷。自2014年以来,该院已向律师免费提供阅卷光盘1258张。
      对律师申请会见的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该院均依法审查,及时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制作书面答复,通过案管部门联系律师明确告知。2014年至今,该院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制作许可会见书面答复14份。同时,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均保障辩护律师至少会见犯罪嫌疑人一次。 (杨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