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公安分局破获系列抢劫案

09.03.2015  22:36
  先和受害人谈悲惨过去,再商量“”点钱,钱多了还不敢要,怕遭遇反抗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昨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公布了22岁抢劫犯程某的4次作案经过。
  程某是庐阳区大杨镇人,2009年高中毕业后步入社会,先后干过快递员、会所服务员等工作,闲暇之余的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
  今年1月,在经开区某工厂上班的程某辞职后,打算和朋友创业,没想朋友骗走他的积蓄后没了踪影。开始程某也不在意,知道后来父母不再给他钱让他上网,他才急了起来。为凑钱上网,程某便打算抢劫,因身材弱小,他只敢将目标锁定为单身女性,且作案时间均在凌晨。
  2月11日凌晨3时,警方接到报案时,受害人返回位于屯溪路上某公寓住所时遇到了程某。程某用水果刀抵住受害人,先跟其诉说自己之前被人骗了,现在没钱回家,然后要求受害人将钱拿出来。当时受害人钱包内有2000元现金和120元零钱,程某拿走了120元,离开前又将20元还给了受害人。
  然而同样在2月11日,程某在蜀山区丁香花园附近,还抢劫了一名受害人,当时他告诉受害人没钱了,想“借点钱”,并要去了受害人的手机号码,表示有钱了会给他充话费,那次也是抢走了100元。此外,程某在2月8日和2月13日也各有一次抢劫,一次抢走15元,一次抢走50元。因案值过小,两名受害人均没有报案,不过程某回忆,当时他也是用“聊天”的方式进行“借钱”。
  被警方抓获后,程某交待,每次作案前,均先通过地图选好作案小区和路线,然后从大杨镇乘公交前往,到了目的地,先找网吧上网,等到凌晨就开始到路面上晃悠,随机寻找作案目标。“我要钱,就为了上网,所以每次想抢的也不多,够上网就行。”程某称,其实自己胆子特别小,所以抢劫时也不敢找受害人多要钱,“我怕要多了,对方不愿意给,就会反抗,我感觉反抗很危险,害怕遇到反抗,遇到了还不知道怎么办。”目前,程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