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与省法宣办座谈强调 顾全大局 务实重干 不断开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10.04.2018  12:21

   

4月8日下午,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法宣办主任姜明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座谈调研。姜明认真听取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省法宣办(法宣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并征求有关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宣办常务副主任黄冰霓,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法宣办副主任杨晏平参加座谈。

姜明对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完备,职能丰富,成效显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此,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不少经验,得到了省领导、部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姜明强调,十九大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明确要求,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能,要进一步依法履职,坚定不渝,深入推进,抓出成效。 一要 突出宣传重点。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 二要 创新宣传形式。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媒体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我国融媒体发展时代已经来临,为了顺应这种变化,省法宣办要解放思想,主动研究,精心策划,集聚各方智慧,努力培育实效性强、受众面广的宣传形式,开辟新的宣传阵地,拓展新的宣传渠道。 三要 提高宣传实效。要关注宣传对象覆盖面,不仅要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宣传对象,也要注意覆盖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易忽视群体。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抓住机会,主动发声,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 四要 压实宣传责任。要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省法宣办的职能作用,从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上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地方文化深度融合,树立品牌,形成特色。

姜明强调,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要顾全大局,务实重干,自我加压,攻坚克难,不断开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