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波主持召开加快修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座谈会

27.06.2019  16:03

      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主持召开加快修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和省巢湖管理局关于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回头看”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梳理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座谈。
      刘明波指出,各单位要对照9月底前将该条例提请表决的既定时间表,全面加快条例修改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的新政策,自觉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战略决策和省委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系列部署,明确省生态环境厅于下周一完成相关政策梳理,作为下一步条例修改的重要依据。二是要进一步摸清底数,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工作中针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明确合肥市人民政府和省巢管局于下周一前,再次全面清查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项目布局和清理情况,细化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三是要全面修改、论证、完善条例内容,明确法工委发挥牵头作用,城建环资工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和巢管局作为重要参与者,要结合本轮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情况,全面、细致地从实质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修改条例;待时机成熟后,召开更大范围的座谈会,集思广益研究完善条例,全面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如期提交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省人大常委会省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鲍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艳辉,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一胜,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民生,省巢湖管理局副局长唐勇等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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