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三结合”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督

30.12.2016  19:06

      近年来,庐阳区加大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多元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机制,规范运行管理,确保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强化服务机构内部监督,做到“四个到位”,即内部管理到位、提供服务到位、跟踪回访到位、质量改进到位。完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公众监督等所构成的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公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成效。

          二是常态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一方面建立区街居三级联访制,加强区级回访,全面掌握服务工作动态,街镇、社区开展回访调查,跟踪服务,实行日报、周报工作制,时时监督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行,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一方面引入专业的、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监理机构,主要通过设立监理电话、上门走访、实地查看、综合检查等方式实施第三方监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根据测评结果对专业机构考核,达不到服务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是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相结合。一方面,各街道、社区定期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运作进行监督,同时对服务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另一方面采取实地探访的方式,不定期地对服务机构、服务一线员工、服务对象进行暗访,实行抽查制度,最真实的了解服务机构的现实情况和服务提供情况,同时,健全反馈机制,所有服务均须记录,便于核查与监督,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项目针对性,切实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上报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