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 黟县卫生局“六加强”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02.12.2014  10:41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明确。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管人员具体抓,其他科室人员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确定各下属责任单位责任科室,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并层层分解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利益导向。 在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医疗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咨询、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和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组织学习和落实县卫生局与县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黟县<牵手计划生育家庭行动>实施方案中“三免四减半”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确定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建立B超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人员资质管理,实行B超操作人员挂牌上岗承诺制度,强化教育、责任和管理,在B超室悬挂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警示牌。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严禁擅自配制终止妊娠药物,严限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科室,严格购、销、存登记管理。       四是加强配合把关,规范施术流程。 加强预防潜在“两非”案件病例发生,严禁任何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对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进行承诺,凭医生开出的检查单在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时为孕妇进行孕情检查。加强终止妊娠病例过程管理,严禁将终止妊娠药品交给孕妇个人使用,对孕妇服用终止妊娠药品实行医护人员过程监督。       五是加强督查指导,规范信息通报。 认真开展出生实名制登记信息平台录入工作,为责任医疗机构配备专用电脑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督查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使用督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将出生、手术、怀孕信息登录到安徽省人口信息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及时报计划生育部门。       六是加强目标管理,奖惩措施到位。 每年初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责任人参加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范围,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有关规定,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为怀孕妇女终止妊娠、违规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对发生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给予撤销职务、开除或解聘的行政处分,并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何铜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