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基层政权处专题组织学习《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1.02.2017  19:36

      近日,为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厅基层政权处结合自身工作,组织全处人员并邀请省内专家参加的专题学习研讨会。

      《意见》要求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一要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要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统筹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二要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要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要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意见明确了民政部门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责任。

      安徽大学陈义平院长认为,《意见》贯彻的关键是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培训总体规划,建立乡镇干部轮训制度等。

      安徽省社区治理研究院赵守飞院长认为,《意见》提出的改进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奖惩机制恰逢其时。坚持绩效指标设定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推行一次性综合考核,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这些意见符合乡镇干部的心声,对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具有深远意义。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深入贯彻《意见》要求,要尽快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和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乡镇党委领导的民主协商机制,要指导县级政府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

上报单位:省厅政权处
信息作者:陈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