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6.03.2018  15:34
        3月14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公安厅就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和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合力。要适应教育改革创新深入发展需要,紧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工作目标,在加强“护学岗”建设、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安全教育机制建设、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设、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深化“打拐”专项行动,对涉校涉生失踪、失联案事件,全力开展查找和侦查工作;要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要指导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推行“护学岗”岗位承包和民警实名制管理,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探索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答题,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进课堂、进军训活动,定期组织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
  通知还要求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探索进行学校安全工作评估,逐步建立评估系统,有力有效加强学校安全管控。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规范,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按标准配备保安员、执勤防卫器械,按技防建设规范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主要通道全覆盖,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数字化立体化治安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