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04.11.2016  23:32

  11月2日上午10时,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地震局局长孙亚强、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征西,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王继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杨红军处长主持。中国新闻社、吉林日报社、吉林人民广播电台、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中国吉林网、新浪吉林等数十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是依据《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吉林省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台网建设、运行维护、灾害预警、观测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的,于201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令第259号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新闻发布会上,孙亚强局长介绍《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他强调《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吉林省深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切实强化防震减灾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是对加强地震与火山监测体系建设,规范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有利于促进地震与火山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地震与火山监测能力,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有利增强我们对地震与火山活动规律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地震与火山灾害能力。孙亚强详细解读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地震与火山监测台网规划和建设要求、地震与火山监测台网运行管理要求、地震与火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地震与火山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等5个方面主要内容。
   王继处长、李征西处长就《办法》的制定过程和宣贯实施、吉林省地震与火山活动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管理、地震灾害预警与地震预测预报的区别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推广,将进一步推进《办法》的全面落实,有助于动员和推动全省各部门及社会各方面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