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著前行,龙江森工森林资源管理再探路

05.12.2014  03:35
   中国绿色时报12月4日报道(作者  马一梅  赵辉  记者  孙景辉)  今年4月至8月,野生东北虎、豹频频光临黑龙江省森工林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大量野生动物在不断回归黑龙江森工林区。4月1日,黑龙江森工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砍树人成为种树人和护林人之后,如何调整发展思路,开拓出一条森林资源管理的科学路径?
  一组数据,再次成为黑龙江森工林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修复的生动注脚。
  截至2013年末,黑龙江森工林区森林面积增加到857.0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到8.0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5%,实现“三增长”;相继建立的21处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安居乐业”的条件,就连穿行在俄罗斯至中国东北的“生态廊道”的野生东北虎、豹也有了“住下来”的想法。
  停伐后,黑龙江森工人对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又开始新的探索。
   规范程序  搭建平台
  面对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的新形势,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在规范程序和搭建平台上提出了新措施,力求在工作上实现务实高效。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成立了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突出“转变管理方式、改革现行管理办法和模式、制定完善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机构改革”等工作。通过建立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和资源林政信访工作接待室,由原来办公室审批改为大厅审批,由原来多头审批改为集中审批,实现“一站式”服务林业局、企业、用户,并通过接待室统一管理信访和举报案件,避免多头接案、多口处理。
  停伐后,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难度加大,林政案件增多,在部门重组、人员调整、业务变化的情况下,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组建了资源林政执法大队,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随着资源管理工作发生变化,资源利用也将有新的需求。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通过编制资源管理和经营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用规划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
  此外,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还建立了“领导包片、部门包局”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局领导包片、包林业局的资源管理分工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包片、包林业局的领导和部门,要负责所包单位资源管理、资源利用活动的各项监督工作。
   严查严处  守住底线
  停伐后,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将成为林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而推进国有林区森林经营的科学化、现代化的首要前提,就是坚决守住森林资源底线。确保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必须坚决守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条警戒红线不突破。
  为此,省森林资源管理局不仅制订了《全省国有重点林区生态红线、资源底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生态红线、资源底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还编制了《资源保护管理与利用规划》,探索划定资源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新设立探矿权和采矿权、景区开发等,坚决整治以破坏森林资源上项目搞转型的问题,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林业局、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林地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更严格的保护措施。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提出,每个林业局、林场都要设立资源红线、底线、警戒线,都要设定永久性保护面积、界线。在资源红线基础上,结合林区实际,确定林地、森林、湿地、水资源、公益林、植被、物种保护等资源红线,制定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资源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资源保护区范围,建立划定界线、项目准入、空间管制的有效模式,构建生产、生活资源空间的合理结构。
   强化机制  夯实管理
  在森林资源保护面前,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和专业队伍都是必不可少的保证,为此,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拿出一套管人和管事儿的新机制。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提出,凡是涉及资源管理的内容都要在《森林法》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延伸,从抚育管理、林地管理、林木管理等方面,建立一个完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对管护经营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研究制定新一轮承包管护政策,设计了调查表和完善管护、考核办法,并修订了红松种子管理办法。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还确定了2014年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所需采伐限额,对工程项目占地所需采伐限额进行全面调查、汇总;研究编制了“十三五”采伐限额,结合森工实际,研究人工林、灾害材、禁伐区等采伐限额问题;编制了国有重点林区资源管理一张图;研究技术方案、管理办法,以提高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通过调查统计需要抚育的面积,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还研究了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抚育重点是人工林、“人天混”林,天然林抚育暂时不安排,抚育不准出材;统计灾害材情况,对灾害材的成因、地点、树种、面积、蓄积、清理及运输条件进行登记,分门别类地形成统计材料。
  对历史上形成的民有林进行摸底调查,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对造林人身份及造林时间、地点、所在分类区域、“人天混”现状、林地有偿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管理局制订民有林摸底调查技术方案,由各林业局森调队调查;研究制订民有林确认办法、管理办法,经确认的民有林采伐后,收回林地造国有林。今后,国有重点林区不再提倡营造民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