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113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

11.12.2014  17:01

  宿州市工商局积极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此为契机稳妥推进全市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工作,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便利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统一思想,认真学习。“113项前置改后置”旨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市工商局一是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必须全面实施“113项前置改后置”,将“113项前置改后置”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求全市工商部门集中时间,采取逐条理解讨论、逐一解惑答疑等方式,做好注册登记人员有关“113项前置改后置”知识培训学习,使注册登记人员准确把握精髓实质,熟知登记审批事项,明确实际流程操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解读,告知提示。“113项前置改后置”,改革的是“证”“照”办理程序,是理顺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是使市场主体回归其成长发展的自然规律,不是取消“证”的审批。市工商局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将“113项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通过网站、服务指南、办事窗口等途径告知办事人,使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方便当事人申请相关业务。对于前来办理或咨询相关项目审批登记程序的办事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在名称预先核准时就做好认真讲解,提醒企业投资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后,仍需持有关申请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后,才能开展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申请人的认知误区。

  三、把握重点,规范程序。“113项前置改后置”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互联网上网服务、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成品油批发及零售资格、出版物批发及零售等113项,涉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贸易、食品生产及经营、餐饮服务等众多行业和领域。工商局针对全市区域的实际及投资者的投资习惯,一是对涉及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将重心落实到食品生产及经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粮食收购、出版物批发及零售等几个重点项目上,做到把握重点,使登记工作更具针对性。二是对政策明确规定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经济主体事项,不得人为“放宽”或“收紧”,保证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要严格根据企业的章程、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范围。

  四、加强沟通,齐抓共管。今年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相关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放宽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宽进”后如何进行“严管”,也是今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市工商局一是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登记机构做好一个报表和一本台账,即前置改后置的企业数量统计表每周一统计一报送、一月一本登记台账。二是要求加强与后置审批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工商部门已登记企业信息的传送工作,努力做到“工商发照,抄告相关,部门联动,共同监管”的良性举措,各部门共同担负起市场监管的职责。三是针对推进落实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汇总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