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斑竹园镇“四项制度”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0.07.2015  22:12

      为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向深入,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金寨县斑竹园镇实行“四项制度”确保项目序时实施。

      一、一岗双责、部门联动制度。由镇财政分局牵头,明确驻点镇干和村主任为年度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村项目协调、服务、进度掌控和质量把关,纪委、扶贫等部门协调配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资金控制、时间管控制度。所有单个项目资金使用不得突破批准指标,超标部分由村级负责,对违反财政奖补相关政策、法规等行为,追回违纪资金并给予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并且要求所有项目须在7月底全面完工达标验收。

      三、挂钩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在验收和项目库申报上,对2015年项目分村进行验收,按验收时间顺序排序,对因工作不力,处末位村取消或顺延其2016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资格,确保项目好、快推进。

      四、项目管护、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原则,对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建成的项目,村两委落实管护制度,以发挥项目设施的长期效用。并将相关原始材料按项目建档立册,实行档案化管理。

  ( 来源;金寨县斑竹园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