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老集镇“三到位”推进农村社会治安保险投保工作

19.06.2015  10:55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老集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辅助管理功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老集镇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保险投保工作。

      宣传到位。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组、农户,面对面地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重点宣传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承担的保险责任、治安保险期限和费用、治安保险的理赔方式以及各地的典型事例,增强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大喇叭、横幅、宣传单页、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这件益民、惠民、安民的好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投保到位。按照“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综治协调、保险部门实施、乡镇综治委监管”的原则进行,以“群众自愿”和“谁出资、谁受益”的方式推进。动员群众做到“应保尽保”,每户按照20元和30元的标准进行投保。镇综治办以每人0.5元的标准在各村初步推开,保费由镇综治办统一缴付到保险公司。治安保险村庄覆盖率力争100%,农户家庭参保率力争70%。

      管理到位。保险费主要用于对农户的家庭财产和人身伤亡的保险保障,要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各村收取的治安保险费,由镇统一上缴到人保财险公司,不允许任何环节的截留。以治安保险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权责不清产生不应有的矛盾。要求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科学、及时、快速理赔服务、简化理赔环节、缩短理赔周期,以优质、快捷、周到的服务取信于民。

( 来源:临泉县老集镇信息站  作者:吕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