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狗咬人”事件骗捐达一百万 警方已经准备启动退款

06.11.2015  02:15

利辛县“女子谎称救人被狗咬骗捐”一事,在本报率先揭露真相后持续发酵。记者昨天从利辛警方获悉,该县电视台一位工作人员和“证人”闫某,因参与实施共同诈骗,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据当地警方统计,张宏宇公布账号的 银行 账户所收到的善款总额超过100万元,目前警方已经准备启动退款。

捐款超过100万元,警方准备退款

连日来,利辛“女子谎称救人被狗咬骗捐”一事,持续发酵,舆论关注的热度持续不减。记者昨天从利辛警方获悉,经调查,张宏宇公布的捐款账户里,所获得的捐款已经超过100万元。目前警方正准备对这些善款进行退款处理。

如今,涉嫌诈骗的张宏宇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并羁押在看守所里。据张宏宇供述,事发养狗场此前曾是朋友闫某的养猪场。在他在一手编造救人谎言后,便联系了朋友闫某,边哭边求情称,李娟的治疗费太高,自己实在负担不起,他请求闫某帮自己说谎。

“我告诉他,如果有记者问,就说是在路边发现李娟被咬。”张宏宇称,起初闫某还有些顾虑,但他安慰说“都安排好了”,闫某这才站出来配合说谎。

涉案媒体人和“证人”已被控制

谎言到底是张宏宇自己策划,还是有人参与?对此,利辛警方调查也有了新进展。

“据我们了解,这个谎言是张宏宇自己想出来的,但此后,有利辛县电视台的一名工作人员帮他继续这个谎言,帮助他联系媒体。”利辛警方这位负责人称,经调查,当时张宏宇把自己准备的“救人”材料交给利辛电视台这名工作人员,由此人帮助联系亳州当地媒体等介入报道。

不仅如此,在张宏宇编造的谎言里,“路人”闫某向媒体证实李娟为了救人倒在了路边。此后,这起事件开始以“救人被咬”的情节在媒体和网络上传播,“义捐”也由此形成。记者昨天获悉,闫某也被利辛警方带走调查,闫某向警方承认自己在张宏宇的劝说下,参与说谎。

据警方介绍,目前这名利辛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和闫某都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全德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称,对这两个人采取强制措施理由是,“他们是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