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民间借贷判决后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悬赏再立功

24.04.2018  22:56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2018年4月20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来到宿州市泗县法院执行局找到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偿还欠款人民币4万余元。

图为申请人前来领款

  申请人朱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一案,自法院判决生效后至今,李某只在最初付给申请人一万元,之后就没再履行过还款义务。泗县法院随后多次上门找人都没有找到,偶尔手机联系上李某,都被她以“没有钱”为借口搪塞过去,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见此情形,在征得申请人的同意后,泗县法院执行局发布对李某的执行悬赏公告,将公告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社会自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外发布,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李某主动来到泗县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并承认错误、积极悔过。

  正所谓:天理昭昭、法网难逃!躲避执行只能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只有积极履行义务才是正道。再次劝诫各位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莫要撞了“南墙”回头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