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判决“全能神”邪教反宣案件 被告人被判刑三年

22.07.2015  18:54

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全能神”邪教反动宣传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被告人周某某系我市“全能神”邪教组织骨干人员,被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抓获归案后,按照司法程序,花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认定,周某某多次向他人发放、制作并传播邪教宣传资料,伙同其他成员进行传福音活动、宣扬邪教,发展他人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近日,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通讯员 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