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大力推进“双创”工作顺利开展

11.10.2016  17:05

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科技部相关部署,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推动力,以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为重点,从载体建设、科技服务、研发支持、科技金融等多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省创新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创新孵化,为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升级。近年来,省科技厅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服务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专业化发展进行了统筹布局,强化对高水平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了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等服务的能力。目前全省已有145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国家级66家,为12000余家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创业辅导、研发平台在内的全方面服务,已培育毕业企业5300多家,歌尔声学、法因数控等一批毕业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发展成为各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潍坊启迪之星孵化器以“孵化器+科技金融+创新产业基地”运作模式,引入清华启迪创投基金,植入清华科技园创业营、CEO俱乐部、天使面对面等活动,在互联网、节能环保等领域引进创业孵化企业,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强化“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建设。以省级以上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和企业、高校、院所为依托,积极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和示范。海尔集团建设智慧家庭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了“创意-设计-制造-销售”产业链的专业平台,建设了“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智慧生活产业生态园。软控股份和橡胶谷集团建设的化工橡胶专业化众创空间,采用“互联网+校区+园区+产业平台”发展模式,打造了高度融合的化工橡胶行业生态圈。目前,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达到247家,其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3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62家。

(三)推动孵化器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孵化链条,将服务不断向前端和后端扩展,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个性化的孵化服务。淄博高新区、潍坊高新区等多个高新区的孵化器主动走出国门,形成了海外孵化器建设模式,通过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建立海外孵化器,实现技术、人才、项目的引进与合作。淄博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采取一器多区的方式,通过构建不同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实现了从1家综合性孵化器到多家专业孵化器的裂变式发展。

(四)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化发展。在全省重点支持的云计算、生物医药等2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内,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集群内骨干企业分工协作、相互支撑、联动配套、协调发展。鼓励骨干企业创新孵化模式,强化对集群发展的支持,形成了浪潮集团“大数据+创客中心”和潍柴集团智能服务平台等多种模式,发挥了积极作用。浪潮集团建立大数据创客中心,打造以“数据工厂+数据产品+数据电商”为核心的大数据生态圈,收集整理2000多个网站超过39PB的公开数据,助力22个省市政府建立了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金矿”,给传统的创客中心插上大数据的翅膀。潍柴集团建设的卡车动力总成众创空间聚集上游60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数字化协同共享研发机制和基于互联网支撑的潍柴全球协同研发平台,推动发动机研发步入新阶段。

二、强化科技服务,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近年来,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14〕49号文件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科技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优化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不断加大科技服务业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区都设立了“小微企业服务大厅”或“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目前已有入库企业3000余家,预计“十三五”末达到3万家,为及时了解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奠定基础。依托省科技文献共享服务系统,免费向小微企业提供中文期刊、中外专利、全球产品样本等数据库资源,帮助小微企业确立技术发展方向,规避创新风险。

(二)加快全省技术市场发展。2015年,全省共登记技术合同2.06万项,成交金额339.74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的技术交易。搭建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免除小微企业上线宣传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对通过平台转化的技术成果,省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对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并通过平台实现技术转让的,由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择优资助。目前共拥有科技型小微企业等会员2197家,科技专家和技术经纪人6797人,发布技术供给和需求信息6077项。

(三)强化“创新券”制度的落实。提高补贴标准,西部隆起带地区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60%,其他地区由20%提高为40%。扩大了资助范围,将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过程中购买财税、评估注册、网络信息等科技服务也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12470台套,入网小微企业达到5790家,使用创新券20238次,补助6078万元。

(四)实施“小升高”助推计划,加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辅导和培养,支持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10万元补助,力争五年内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五)加快专利代理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专利代理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目前山东省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总数分别达到57家和496人。

三、加快科技金融结合,缓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

把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作为切入点,完善多元化科技金融业态,优化创新创业融资环境。

(一)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科技厅出台了《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给予贴息和评估补助,累计开展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527项,质押融资金额为177.26亿元。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山东共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补偿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实际贷款损失本金的40%;启动了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项目,对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利息和评估费,给予60%贴息(年度最高20万元),调动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二)加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力度。在新三板、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省市引导基金采取直投方式,择优给予参股支持。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入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投资损失的,省财政对社会出资人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损失的60%和30%给予补偿(单一项目最高300万元)。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科技板”,服务于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挂牌融资,300多家企业已提出挂牌要求。

(三)积极开展科技项目融资对接。与深交所合作,加快全省高新区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布局。目前已完成对100多家企业的路演推介,推动10余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成功实现融资2亿多元,全省高新区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38家。

四、突出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培育创新创业的中坚力量

出台《培育科技创新品牌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十个一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工程,到“十三五”末,在全省培育百个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百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百个(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百个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百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基地)、百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选拔百名优秀创业导师,构建百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突破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培育百家明星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