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助推环保重点工作

03.11.2016  02:37

  今年以来,亳州市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环保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制度,每季度对水污染、大气污染、主要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到县区落实。同时紧紧围绕“四个点问题”,把“污染减排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问题”列入“30个方面清单”。坚持调度制度,创新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单月调度、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双月调度的“双调度”制度,每季度纳入全市经济工作调度会议并严格执行。完善督查制度,成立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督查小组,每月对环保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印发《2016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方案》,纳入对县区和部门的考核,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以强有力的惩罚倒逼任务落实。建立约谈曝光制度,对一个季度未完成任务的,市政府约谈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的,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在市内媒体作出说明;年终完不成任务的,直接约谈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媒体曝光并启动问责程序。

二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格,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构建了大环保监管格局。建立“五车”监管平台,实行城区工程环卫用车GPS定位管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分区域精细化管理,市城区两个代表性区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区锅炉淘汰和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以奖促治”、推动落实。创新方式方法,将全市517家污染源全部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

三是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邀请省环保厅领导、环保专家来亳作专题辅导,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学习环保知识。坚持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夯实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基础。强化环保法宣传,利用“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开展咨询,运用知识竞赛、微信问答、微博受理投诉咨询等形式,推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出台《亳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优化“12369”环保热线服务,鼓励群众参与环保执法,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在各项环保工作机制的有力推动下,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完成。2016年全市137个污染减排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116个,达84%,经测算年终可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目前,亳州市PM 10 浓度均值为73微克每立方米,比2013年控制目标9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23微克每立方米,已实现省政府控制目标。PM 2.5 浓度均值为52微克每立方米,优良率为76.6%,经预测,大气污染防治十项重点工作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可确保完成。三是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全市完成重要河流两岸护坡外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养殖场摸排工作,各县区均制定了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方案,计划搬迁185家,其中已关闭6家。市县35条(处)黑臭水体已启动整治11条(处),全市共规划建设重要河流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44个,已建成投用2个。截至目前,涡河水质总体情况为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全市共完成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52个,审批建设项目284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五是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市检查各类污染源2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罚款13起、罚款金额31.3万元,限制生产1起,查封扣押1起,移交移送2起。对全市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9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 1765件,查处率100%,结案率达99.36%。六是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建成环境噪声污染达标区面积38.2平方公里,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环境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区“水活”工程建设成效初显,城区道西水系三条主要输水线路全部贯通,完成了道西“水活”工作阶段性任务。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4个、森林村庄99个,全市森林覆盖率18.26%,林木绿化率22.14%。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省级生态村、12个市级生态乡镇、94个市级生态村。亳州市成功列入国家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试点,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