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方式适应人大工作新常态

08.01.2016  10:54
去年以来,枞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改进履职方式,形成并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常态。   一、把握“一个方向”,增强监督针对性。把突出问题导向作为人大监督的方向,既是去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监督工作的特色亮点。把发现问题作为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查找被监督对象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核实、汇总,力求准确无误;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当面进行反馈,如实交办问题,要求被监督对象有的放矢地抓好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时不谈成绩,直击问题,为推进工作理思路、明重点、找措施。特别是改变过去审议意见及初审报告指出问题泛泛而谈、过于笼统、过于简单、过于原则的做法,做到指出问题不掩过饰非,不避重就轻,敢于揭短亮丑,做到准确具体,见事见底;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监督什么问题,推动问题解决。   二、注重“两结合”,适应履职新常态。在工作理念上,注重工作实践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按照省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的新规范,注意找准定位、把握尺度、探寻方法。完善干部任免程序,加强任前了解,把好审查关;在我县首次实施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 同时,注重任后监督工作,对政府2个部门工作进行了评议,对1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部门和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履职意识。启用电子表决系统,改进对人大常委会表决方式,提高了会议质量,彰显了一种民主进步。 在监督形式上,注重“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在听取工作报告、调研、视察、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常规性监督手段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改进专题询问办法,将事前认真准备与现场有序发问更好地结合起来,支持鼓励追问,力求发挥好专题询问的作用;首次实施县乡人大两级联动监督,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共同开展调研,分级实施监督,合力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首次对政府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及该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有效延续和深化了对同一专项工作的监督,推动人大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三、坚持“三个并重”,提高监督实效。常委会坚持调研、审议、督办并重,在探索创新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改进调研方法。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重从提高调研能力、深化调研深度、保证调研实效三个方面入手,提高调研实效。调研前,详细制定调研方案,对参加的调研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调研的内容、任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研的针对性。 调研过程中,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保证调研成果的真实性。调研结束后,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或初审意见,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改进审议工作。为提高审议质量,有针对性的安排常委会委员参与议题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吸纳好的意见建议,搞好会前初审;审议发言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抓住实质,多谈问题、多提有实际操作性的建议,力求提出的审议意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合法,言之可行。为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改变过去将发言内容经整理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给“一府两院”的做法,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以文件形式将审议意见书送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结,增强了审议意见的时效性、针对性。加强跟踪督办。加大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和偿还资金筹措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相关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主任会议议事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由相关委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对办理不力的要求退回报告机关重新研究办理、再次报告,维护了监督的严肃性。从办理情况来看,“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书等提出的建议、意见较为重视,对重要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落实,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审计报告中发现的43个问题整改方面,目前,已整改37个,6个正在整改。(枞阳县人大常委会) 信息来源:枞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