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利用闲置农房实施危房改造

27.06.2017  17:05

中安在线讯 6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为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和补助方式,拟定的《安徽省利用闲置农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一方为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经双方自愿协商,可通过购置村内闲置农房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的,一方应为D级(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或无房的农户。同时,双方应签订农房买卖合同。

而闲置农房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根据规定,购置村内闲置农房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 合肥 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村镇规划与建设处,邮政编码:23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