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合肥、淮北列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03.03.2017 15:40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343号),确定了全国28个城市(区、县)作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我省合肥、淮北列入试点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此次入选试点的城市将在强化城市适应理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行动、创建政策试验基地、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得到加强,适应能力显著提高,公众意识显著增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典型范例城市,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督促相关市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各项试点任务。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3.03.201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