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10.03.2017  22:39
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 徽广播
来源: pic.ahrtv.cn

  

  昨天(3月9号)上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在各自界别小组分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作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之一,我国民法典编纂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争取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住皖全国政协委员认为,制定民法总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迫切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里程牌。

  全国政协委员黄德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这个背景下,来建一个民法典,是非常适时的一个举动,我非常赞成。

  民法总则(草案)把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等内容,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目前分成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

  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表示,草案体现出法律的民生情怀,回应了百姓诉求,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汪利民:“ 民法总则(草案)的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把绿色环保作为我们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起来,这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记者: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