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出租屋产子后不辞而别 房东抚养弃婴11年
宁宁的亲生父母留下的信
11年前,一个男婴在一间出租屋中呱呱坠地,一对未婚小情侣生下孩子后相继不辞而别,将他舍弃给了房东。此后11年里,在漫长的等待中,房东夫妇将宁宁视若亲骨肉,一把屎一把尿把孩子抚养成人。如今,孩子已经11岁了,却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落户口也成了难题。
年轻女租客深夜产子
王梅说,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发生不久的事情有时也记不起来,但11年前那个初夏发生的一切,她至今历历在目,“一辈子都不会忘。”
2004年6月12日,初夏的济南,夜里不冷不热,易于睡眠。
“哐哐哐”,急促的砸门声响起时,王梅和家人正在熟睡,她看了看表,时钟指向凌晨12点多。
打开平房的房门,站在她面前的是租客小周,刚搬来10天左右。“生了,我媳妇生了。”听到这句话,王梅先是惊讶,等来到出租屋中,眼前的景象让她害怕。
“孩子已经生在床上了,哇哇地哭,男孩,脐带还没剪断,被褥上满是血。”惊慌之余,王梅和丈夫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好心房东垫付医药费
很快,产妇被送到了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车要求收取75元的费用时,王梅才意识到“小两口”生活的拮据。
“孩子爸爸说没钱。”不得已,王梅帮忙垫付。因为没钱交费,孩子的妈妈小于躺在病床上,该打的针该吃的药都没有。此时,王梅开始逐渐了解到这两个年轻人的一些过往。
孩子出生时,小周20岁,小于19岁;小周是安徽桐城人,小于家在长清,两人相识于网络,2002年左右,小于瞒着家人辞掉长清的正式工作,跟小周去了辽宁。不久,两人结伴来到济南,租住在王梅的一间平房内,“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整天泡在网吧。”
“住院时,我垫付了2000元。”王梅坦言,当时自己工资并不高,家里条件也一般,主要是可怜孩子。
小情侣先后不辞而别
王梅回忆称,小于出院后回到出租屋,因为没钱补充营养,奶水寡淡,孩子整天饿得嗷嗷直哭。
“一天上午,小于还在坐月子,我来到出租屋,问她早饭吃的啥,她说就喝了一碗甜沫。”喂食时孩子要么噎着,要么没吃饱,整天大哭,还时常生病。王梅实在看不下去了,把孩子接到了自己家中照料。
8月份,小周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济南,小于伤心过度,整日哭泣,当年年底,她也舍弃刚半岁的孩子,悄悄离开了出租屋。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王梅始料未及,她和老伴边照顾孩子,边等待着孩子的父母回来。
半年后,2005年7月的一天下午,小于突然出现在王梅面前。“她脸色蜡黄,瘦得皮包骨头。”小于离开济南后,辗转至临沂找到小周,却发现对方“有了新欢”。
伤心至极,小于一纸诉状将小周告上了法庭。王梅出示的历下人民法院当时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17日需支付400元抚养费。然而,小于从未收到过一分钱。小于又在出租屋安顿了下来,在附近澡堂做搓澡工,孩子仍主要由王梅照看。
父母不露面 孩子落户难
谁也没想到,时隔一年,2006年7月份,小于再次不辞而别。
“儿子,当你看到这个的时候,可能作为父母的我们不在你身边,说实话我们不配做你的父母……要好好听他们(王梅夫妇)的话……他们真的很疼你……”这一次,小于留下了一页信,写了大半张纸,末尾,两人各自写下了名字。从签名的笔迹看,整封信更像是小周写的。
“这封信早就写好了,落款时间是2004年。”王梅以为与上次一样,小于还会回来,直到几年以后,随着时间推移,她才逐渐意识到对方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
2007年8月份,王梅无奈向辖区派出所报案,那份被她保存至今的报案证明写道,孩子是被她“在自己家中”捡拾。除此之外,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一直搁置。
又过了两年,2009年9月份左右,她辗转联系到小于在长清的父母。“孩子的姥爷根本就不承认这个孩子,还说女儿已经两三年没回家了,根本联系不到。”在王梅的回忆中,孩子姥爷一直说“真丢人”。
这几年,王梅跑遍了派出所、民政局、福利院等跟落户与收养相关的职能部门,但宁宁不是弃儿,知道确切的生身父母,无法落户到王梅家中,更不能办理收养。派出所该工作人员称,宁宁的户口只能落在父母一方,即便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宁宁也应首先被送往福利院。
如今,宁宁已经11岁了,再过一年将小学毕业。孩子没有户口,这个难题已经困扰了王梅5年之久。(文中所有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并图/《生活日报》
0编辑:贺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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