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出台爱国卫生意见领导主动禁烟

28.08.2015  14:33

日前,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拟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得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健康 生活 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推行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消除旱厕。我省将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省将加快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森林资源培育步伐,继续实施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充分发挥大自然的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

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根据我省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40%的城市和5%的乡镇(县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和乡镇(县城),60%以上的市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30%的县城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5%的乡镇创建成为省级卫生乡镇。

根据实施意见,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 旅游 景区(点)、经营性农家乐、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学生每天在校至少参加1个小时体育锻炼

我省还承诺,将开齐上好体育课,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并加强职工体育,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

各级领导必须主动发挥控烟表率作用

为倡导控烟,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我省还将探索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劝导父母限烟禁烟。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