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规规范食品经营 网销食品需提供主页图
随着信息化和现代物流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销售食品无店铺食品经营已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这同时也对食品流通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到达消费者手中呢?记者今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出台新规规范食品经营新业态的许可管理。
“明确无店铺食品经营者经营方式原则上核定为零售,经营项目可以核定为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无店铺食品经营者同时申请批发食品的,按食品批发商的要求办理。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时,应提交网店主页的展示图,展示图上应当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并在经营时按规定公示。”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利用邮购和电视电话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时应提交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自动售货设备放置的地点信息且应具备符合食品贮存的条件。
此外,我省还规定商场超市和食杂店均以零售为主,经营方式原则上核定为零售,所不同的在于前者为经营场所面积大于100平方米,采取柜台和开架的销售方式,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而后者则以柜台和自选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
从事食品批发和食品物流配送的经营方式原则上均核定为批发,经营项目原则上核定为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若想申请批发散装食品,则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食品物流配送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和贮存条件的专用食品运输工具,防止产生交叉污染。食品物流配送提交的设备设施工具清单应当列明贮存、冷藏、运输等专用场所及场所内设备设施和工具(含运输车辆)。
记者还了解到,今后市民若想在网上开家食品店,只需准备好合法真实有效的材料和签字盖章后,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就行了。(石跃新 记者 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