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出台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

22.04.2015  19:03

      日前,芜湖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16条规定,涉及改革登记管理体制、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提升能力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
      改革登记管理体制
      《意见》立足于直接登记、放宽登记管理限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和政社分开等方面改革芜湖市登记管理体制。 根据《意见》内容,芜湖市将对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以及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的社会组织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放宽登记管理限制,探索“一业多会”机制,对该市重点发展的特色潜力行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鼓励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构在机构、人员、财务、自能凤方面脱钩,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从严管理,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
      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意见》主要从服务平台建设、购买服务机制、资金政策扶持、参政议政等方面对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进行了明确。《意见》要求市、县区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运行、项目合作”的模式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和技术支持;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政府部门以项目为导向,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逐步将社会服务项目转移或委托给评估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社会组织。
      提升能力建设
      《意见》从优化治理机构、诚信自律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四方面对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出指导性方案。 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自律保障等机制,强化社会公开监督;从职业化、专业化方向优化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队伍,开展“双比双争”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
        加强监督管理
      在减少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前置审批程序的同时,芜湖市围绕等级评估、执法监管、工作保障和舆论宣传等方面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监督体系。《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评估工作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等级评估力度,扩大评估范围,提高评估等级结果的运用。 同时,芜湖市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工作制度,实现社会组织年检与日常监督、诚信建设、执法查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对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履行章程规定、不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将依法查处,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依法撤销,对未经登记或撤销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意见》实施后,力争到2020年,全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总量达2400个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不少于6个,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社会组织占已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50%以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总量达5万人以上。

 


上报单位:芜湖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袁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