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12.2016  19:06

      自4月14日为凤阳县酒类流通行业协会颁发我县首张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来,县民政局通过变更法人、住所、增加注册资金等方式实现现有登记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目前已转换社会团体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个。预计2017年底完成已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

      为切实做好赋码和新证书换发工作,县民政局印发了《凤阳县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县社会组织统一登记条件、统一工作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法人登记证书。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相关业务办理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制度实行后,社会组织不再需要另行办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评估、奖惩等信用信息将实现部门间互通共享,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上报单位:凤阳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计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