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巧用小额诉讼快办“芝麻案”

18.11.2014  17:41
 

  安徽法院网讯  “芝麻案”,案虽小,但件件都是老百姓心里的烦心事。老百姓遇到麻烦,怎样走法律途径得到最快的解决呢?11月1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徐某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老板,2012年3月,缪某到其饭店订三桌酒席,缪某自称住在酒店附近,而且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就餐前就未交纳定金。饭后,酒店要求缪某结账,缪某又称钱没带够,过两天送来,后经熟人出面,缪某给饭店出具欠条一张。之后徐某多次催要,缪某仍是赖着不给,故徐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缪某支付所欠餐饮费2124元。仔细看过上诉状,立案庭庭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额小,适宜采取小额速裁程序,遂向原告方介绍了民诉法上有关小额速裁程序的特点,建议原告选择小额速裁程序,以减轻诉累,原告权衡之后表示了同意,并领取了《小额诉讼告知书》和《小额诉讼须知》,法院对被告缪某则予以邮寄送达。开庭后缪某未到庭答辩,法官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缺席审理,并一审终审判决缪某偿还拖欠的餐饮费2124元。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简单快捷,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起诉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二是标的额应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三是只将单一的金钱给付之诉纳入适用的范畴。今年以来,凤台法院共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56起简易案件,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办”,让当事人省心、省时、省力,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