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顾桥镇秋季秸秆禁烧措施得力

14.10.2016  03:08

连日来,凤台县顾桥镇积极引导,严格包保,加强督查,奖惩分明,使秸秆禁烧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积极引导。 该镇在鼓励全镇10个村干群开展秸秆全量还田的同时,对部分少量地块不具备秸秆全量还田能力的,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清运秸秆或翻耕灭茬,安排临时集中堆放点,联系秸秆收购加工企业和经纪人及时处置秸秆。该镇严禁将堆放在地角、渠边、坟头、树下、路旁、桥底、桥边的秸秆抛洒渠、沟、河内,镇综禁办将及时督查,如发生等同火点计入考核。

严格包保 。该镇健全了包保网络和督查网络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包保制度,由镇党政领导和镇直部门包保各村,村干部包保到片、队、组田块,镇主要负责人亲自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每日通报全镇禁烧情况,驻村镇领导深入村组、田间地头、严防死守,镇综禁办实行24小时举报电话。

加强督查 。该镇成立由镇人大主席牵头的“秸秆禁烧被视察组”和镇委副书记牵头的政协委员“秸秆禁烧督查组”,进行昼夜不间断巡查督查。重点巡查10个村包保人在岗情况,收割机要情况,秸秆清运传储情况及镇驻村领导工作落实情况,镇督查组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公示;对于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员脱岗溜岗情况记入考核。同时,镇里还要求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对纵火人、地块承包人或土地流转人进行训诫,并在24小时内查处到位。

奖惩分明 。该镇按照“谁转化利用、谁得到奖补”的原则,镇财政提前筹措县奖补资金对采取全量还田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给予全年每亩60元奖补,在秸秆禁烧结束后予以兑现,其他奖补政策按照具体《凤台县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执行。如出色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并获得市、县二等奖(含二等奖)的表彰,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工作成效、实有地亩全量还田率,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各村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各缴纳3000元保证金,镇驻村领导干部缴纳3000元保证金。保障金由镇财政在10月1日负责统一收缴,逾期未到位的,取消考核奖励。对举报焚烧秸秆的,一经查实,立即奖励200元。对村干部脱岗的,每次罚款100元。对收割机没有加装粉碎装置或没有按照规定作业的,每次处罚镇驻村干部和所在责任片的书记、主任各200元。对被县以上巡查督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每次处罚镇驻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责任区干部各300元。

( 来源:凤台县顾桥镇信息站  作者:王玉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