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法院巧用“加减法”降诉讼案量

12.04.2017  22:48
 

  安徽法院网讯    凤台县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面对案件增量大,入额法官少,工作量加大的矛盾,做好“加减法”,充分借用社会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减轻诉讼负担。

  “加法”,是增加调解力量,强化诉前调解过滤。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下再设立调解中心,由立案一庭庭长、审管办主任、研究室主任、有丰富调解经验的2名未入额法官参与,专职负责诉前调解工作,与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对接。对来院立案案件,由诉调对接中心进行甄别分流,适宜调解的,分流到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和驻院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的,予以制作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随即制发,对请求司法确认及时予以确认,做到简案快审,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同时,该院采取引入人民调解员驻庭的办法,对基层人民法庭和类型化审判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为从事民商事审判的8个业务庭各聘用一名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过滤。推动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一季度,该院诉前调解案件180件,其中,调解中心快速化解案件151件、人民调解员化解2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6.9%,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

  “减法”,是主动推进案件外流。该院专门召开辖区六家商业银行、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律师等多家联系会议,共商有利于案件快速化解的工作方法。经过磋商大家达成一致共识,公证能够事先对矛盾纠纷进行预防,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仲裁庭实行一裁终局,并且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不受地域管辖限制,减少解决纠纷的时间。对于涉银行的纠纷,尽量采取公证或仲裁方式,即使到法院诉讼,根据案件情况,可采取实行担保物权、支付令等快捷方式,快速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