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凌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应有细则

16.01.2017  21:35

应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进一步制定细则,明确和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方便小区居民使用。

——省人大代表凌宁

新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于去年10月施行,在省人大代表、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凌宁看来,实际执行当中,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问题依旧存在。她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进一步制定细则,明确和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方便小区居民使用。

在物管条例中,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门槛被降低,比如在一定情况下业主可以直接申请而不用通过业委会。实际操作情况如何?凌宁表示,去年9月份,她曾在 合肥 、淮北、蚌埠等地,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调研。“有小区部分顶层住户房屋漏雨,维修资金的申请程序依然是复杂,难以通过。”据了解,这项修复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但部分业主拒绝签字,这让资金的使用办理过程拖得很长,没有起到尽快解决居民房屋维修的效果。

凌宁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存在的原因有几点,首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到位,导致房屋业主对物业维修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知之甚少,同时房屋需要维修了也不知道去找谁修缮。因为事不关己,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部分业主行使否决权导致维修计划无法实施。小区业主自治机构不完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不到住宅小区总数的一半,这也是很多住宅无法使用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的一大原因。凌宁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简化程序,修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或进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