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准则》、《条例》学习教育宣传力度 更好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25.11.2015  10:39

根据《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推动“双争”活动扎实开展的实施方案》要求,11月23日下午,驻局纪检组在省体育局召开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各直属单位纪检员和机关各支部代表参加的学习培训会。会议由省体育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席峰主持。

会上,一是监察室朱红良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9月23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在《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二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周津海通报了《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通报》(直纪工﹝2015﹞23号);三是驻局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监察室主任原晋明对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

原晋明说,重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是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是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要从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纪检干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对《条例》中需要纪检干部认真把握的条款进行了说明和案例分析。

席峰组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学习会,更是一次培训会。对于两个法规的学习问题,席组长强调:专(兼)职纪检干部一要对《准则》和《条例》加强自学,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要加深对《准则》和《条例》的理解,把握实质。二要督促、带领广大干部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推进各单位学习、落实自觉性。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党组织要利用网站、橱窗、板报加强内容宣传。四是专(兼)职纪检干部要强化监督,在学习好、宣传好两个法规同时,要执行《准则》、《条例》要求,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

关于如何落实好《正风肃纪    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席峰组长指出,专项行动方案是中央统一部署开展的,对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有之”的专项行动,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对此要有政治敏感性,不能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满足于提提要求,学习学习,要切实按照阶段工作划分,认真开展,客观实际,如实上报数据,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席峰组长还就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开展的局系统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有关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偏低;省体育局“十个严禁”,部分单位干部群众知晓率不高;重要时节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要求提醒、警示不够等进行了讲评。同时,针对局系统个别单位还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给予单位提纪律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让广大干部职工知道纪律规定的“底线”、“高压线”。三是要严格问责,坚持杜绝出了问题盖捂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会上,根据省纪委要求,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绝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检察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教育片。

编辑:朱红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