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强化“四个坚持”

20.11.2014  18:13

  今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强化“四个坚持”,水利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农田水利建设持续保持良好势头。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深入实地踏勘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水利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全区水利骨干工程、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农村基础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建设等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规划,充分保障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有力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坚持尊重民意、群众主体。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都让群众全程参与,使群众成为建设的主体、管理的主体、受益的主体,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促进了项目快速、优质、高效实施,使水利项目成为“民建、民管、民受益”的民生工程。

  坚持聚合资源、联动共建。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目标管理、各记其功”原则,把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实施项目联动共建,发挥“一事一议”作用引导群众筹资投劳,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农田水利建设集聚,破解了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乏力的问题,将“小农水”项目变为“大水利”工程,起到了“建成一项,带动一片,发展一方”的作用,建设成效倍增。

  坚持权责结合、建管并重。水利建设“三分建,七分管”。针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长期存在的“农民管不了、集体管不好、政府管不到”的问题,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理、运行、促进机制,研究出台《宿州市埇桥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明确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充分发挥村级主体作用,每个行政村均选配了水管员,实现了小农水项目建后的自我管理、良性循环、滚动发展,使水利项目成为永续利用的水利工程,真正实现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增效、农村得发展。

( 来源:拂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