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历史进步的足迹

26.10.2014  12:23

——读赵树凯《农民的新命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有人对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阶段作了形象描述,即红灯阶段——限制、黄灯阶段——有条件放行、绿灯阶段——积极支持。我考虑一下,这个形容似乎也不完全,前面应加一个“无灯阶段——自由进城”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前期,农民进城务工实际上是没有政策的,也是农民自己走出来的。那时的农村改革,鼓励群众的创造性,所以基本上是农民想怎么干,政策就怎么支持,就像是世上本没有路,硬让农民踩出来了一条改革之路,如联产承包、打破统购统销、加工运销专业户兴起、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进城务工等等。然而,当整个城市改革启动和开放进程加快后,改革的阵痛终于开始。进入上世纪90年代,农业生产效益下降,乡镇企业日渐式微,国企改革困难重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与城市职工下岗高峰相遇,于是各个城市采取了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种种地方政策,形成了农民工历史上异常沉重的一页,至今回想依然让人心酸痛楚。

      《农民的新命》正是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农民流动的发展过程和行为机理,展现了农民工政策演变的轨迹。作者指出,在农民工历史上,有两个年度有划阶段的意义:一个是1994年,这年11月劳动部公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把各地此前采取的局部性限制措施上升为全局性政策规定,严重扭曲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历史进程,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权利。其核心内容是,农民进城务工实行证卡制度,流出要凭当地的登记卡,进城后要领登记证,是一种完全割裂城乡的思维和制度,引发了对农民工的收费、罚款等一系列不公平措施,一些地方还配套采取了清理遣返、行业限制等措施,对农民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然而,这些政策措施,并没有像想像中的那样得到严格执行,更遭到了农民的强烈反抗,最终有秩序的流动并没有形成,只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和人身权利损害。于是,在2003年,在城乡统筹的思路下,标志着农民工政策根本转折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核心是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类行业限制、行政审批和登记项目,各行业和工种的条件要求要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这个文件的最大意义在于,给予了农民平等的公民地位,解决问题的视觉不再是从城市出发,而是从农民的权利出发,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2006年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各个方面,标志着解决农民工问题进入系统操作和全面启动阶段。

      农民工不堪回首的历史时刻终于过去了,然而农民工问题的历史进程远没有终结。与老一代农民工只想争取进城务工的合法权利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进城,还要在城市落脚生活;不仅为经济,还要政治参与和社会认可;不仅为就业,还要体面和高收入。如果说过去的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在就业上某种程度上是互补的话,那么现在已经开始冲突;如果说过去农民工只是城市的匆匆过客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开始把城市作为自己的家。于是新的问题诞生了,城市是否有足够的岗位供给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又是否有足够的技能和知识储备去参与岗位竞争,城市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们,特别是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已经做好覆盖他们的准备,他们在城市的房子怎么解决,子女教育怎么办,新老市民如何融为一体,农村留下的老人又该怎么办,明天谁来种地,等等。可以看出,农民工问题演进到今天,虽然随着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化解或缓解了老问题,但新问题的出现更加复杂和深刻,已经不是简单的农村农民问题,而是城乡一体的问题,解决的最终路径不仅在城市,还要返回到农村去,这将考验新时期的执政智慧。

      也正如作者在开篇中所言:中国农民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民问题在中国的解决,就是中国农民的终结,也是中国农民“新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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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农网  作者:魏延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