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17.06.2017  01:11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农村改革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财政部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方案》明确,2017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具体补助数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

试点试验主要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多策并举,集中施策,推进乡村联动,政策下沉到村,检视验证涉农政策在农村的成效。要求切实尊重基层干部群众主体地位、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释放改革政策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试点试验的主要内容是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